谁打开了你的钱袋子?
投资来说最难的技术不是获取利润,而是要控制好风险。如果我们在风险管理方面做得不好,赚了更多的财富也会成为泡影。从一万到一亿可能需要一生,但从一亿到一万有时只需要片刻时间。
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经过长期的实践,其投资范围和仓位都受到严格限制.但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缺乏基本的投资知识,缺乏纪律,很容易竹篮打水一场空。尤其是近年来,监管相对宽松,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甚至专业机构投资者都处于迷雾之中。
我身边也有这样的案子。南京一高校的院长的儿子因购买理财产品而欠下数千万的债务,而最后父子俩双双自杀;有些知名的明星,被推荐投资百万在P2P后,平台跑路了。企业家五千万投资了新三板产品,结果被证明是欺诈行为。
如果连大学的教授、明星、企业家都没有意识到风险,有多少人在现实中会踩雷而破产?我们全民需要把投资的风险意识提升一个档次。今天的报告列出了八个主要投资陷阱,并分析它们的共性,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历史永远是最好的老师。为了避免投资陷阱,你需要了解过去的投资陷阱。我们总结了过去20年的投资案例。主要投资陷阱如下:
像素化 p2p
(1) P2P非法集资
P2P非法融资,即在互联网平台上,使用高收益作为诱饵,虚构的项目信息,建立了一个资金池,借新还旧,寻找权威人士或有实力的公司展台支持,从而可以空手套白狼。
P2P作为一种新产品,自诞生以来就不规范,跑路倒闭的平台时有发生,e赁宝、校园贷款、月光宝盒等一度热门的机构存活一两年就纷纷跑路停业。
据网贷行业的数据显示,目前有4000多个P2P平台跑路并且存在问题,仅2016年就有1731个平台出现问题,这一数字令人毛骨悚然。
总结后,P2P平台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非法筹集资金:
一是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甚至发布虚假标进行自融,并采用新的借款还旧债,是典型的庞氏骗局模型,在短期内筹集一大笔钱来满足自身需求;
其次,网络借阅平台通过先募集资金,然后寻找借款人,使出借者的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
第三,黑客侵入P2P平台,利用网站漏洞赚钱。其中,第一种方式是最常见的,涉及e租宝的、中宝投等规模较大的平台。
(2)交易所非法集资
不同于e租宝等空手套白狼,交易所非法集资往往有一定的物品和商品交易所,但会通过控制操作平台的商品价格,将一些业务打包成理财产品卖给投资者进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并承诺很高的固定年度收益率。
事实上,在中国,只有八家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这8家机构是已经得到国务院和证监会的批准成立的正规交易所,其他的交易所都是地方政府或商务部以前批准的交易所。
如今,一些野鸡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短期内获得超高回报,贪婪吞噬了投资者的财富。
在交易所非法筹集资金的案例中,涉及的规模最大和影响最大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通过操纵平台,制造火爆交易的繁荣假象,然后把这个所谓的“日金宝”包装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但事实上,高于现货市场价格的泛亚就没有真正的买家,也不会有增量资金;年化高达13.5%的收益回报是他们自己的钱或新投资者的钱。当新的资金减少或停止进入,整个资金链一断就崩盘了,投资者基本上血本无归。
(3)实体项目非法集资
实体项目非法融资与前两种非法融资模式相似,但投资目标不同。非法实体项目融资是以实体表面幌子下进行项目融资,但实体资格往往通过包装,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实体项目非法集资具有案件频发、案件规模大、涉及投资者多等特点。令人生畏的蚁力神案,吴英案,鄂尔多斯的非法集资案件等。
实体项目的非法集资不仅有可能导致家庭毁灭和财富损失的悲剧,而且还可能导致城市的衰落。曾经号称是中国迪拜的鄂尔多斯,专攻“羊煤土气”,给人的印象是高大的建筑、豪华的汽车随处可见,但现在的特点是高利贷款无法收回,未完工的建筑到处都是鬼城。
(4)外汇交易诈骗
作为一个国际资本投机市场,外汇市场的历史远远短于股票、黄金、期货和货币市场。然而,它的发展速度惊人,其规模远远超过股票、期货和其他金融产品市场。给欺诈骗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中国的法律是禁止在中国大陆设立机构组织公民进行外汇交易。然而,许多国内外汇交易平台都打着外国监管欺诈的幌子,通过做市商机制进行后台操纵。
(5)数字货币陷阱
比特币的爆涨让人们对数字货币的有了暴富的幻想,但实际上,只有极少数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真正有价值的数字货币,其中大多数是没有实用价值的庞氏骗局。
这些虚假数字货币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注册免费送矿机,给推广人以适当的收入;上涨过程中疯狂鼓励人们购买,在下跌的过程中,不断的宣传是进入市场的好机会;代币的发行量是未知的,发行人是否真的遵守规则这些都不是公开的;甚至有的以数字货币为幌子进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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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费返利骗局
给消费者返利曾经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现在却常常被包装成投资骗局。
其主要特点是:通过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干预企业和消费者的交易,承诺返还部分平台的消费配额,或通过现金消费赠送等额积分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和商家合作平台回流货款。截至2017年7月,央视已经公布了150多个“消费返利”骗局名单。
(7)理财产品诈骗
金融产品欺诈通常承诺高回报,并利用投资者寻求高回报的心理来寻求本金。金融产品欺诈往往依靠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或注册假基金,假冒私人银行欺骗投资者。
最常见的形式是银行理财飞单,银行雇员被投资公司的高额佣金所吸引,与其他投资公司“串通”,以银行名义销售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夸大收入欺骗他们。导致投资者上当。
(8)合伙人或原始股骗局
合伙人或原始股票骗局,即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假装公司已上市或即将出售原始股票,向投资者宣扬一夜致富的梦想。事实上,他们利用投资基金非法筹集资金。
在“无股权不富”理念的冲击下,原始股开始以集中的方式上演。除了高回报和一夜暴富的诱惑外,“上市公司”这些空光环更多的是为了非法融资更有尊严。
总之,其实道理很简单,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你觉得一个投资产品可以躺着赚钱的时候,你的钱袋子可能已经被人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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