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深圳互金协会将对深圳市P2P网贷机构开展自律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20日。
根据通知,此次协会开展自查的对象为已按照深圳互金专项整治办要求提交自查报告且向协会提出自律检查申请的P2P平台,未提交自律检查申请或经核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平台不纳入自律检查范围。协会自11月22日起接收平台申请材料,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8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要求,平台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自律检查申请书(附件1)、自查报告(不含附件及佐证材料)、存管银行通过测评的证明、全部业务上线银行存管的证明(附件2)、近两年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材料、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为PDF电子扫描文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知称,如协会在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平台存在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向市、区金融办反馈相关情况,并对被检查平台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要求,平台自律检查期间,杜绝一切形式借用自律检查名义擅自进行不实宣传或变相推广行为。
【详情】
网贷之家此前曾报道,今年9月18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注册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已经于2018年2月5日前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且尚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工作。(点击查看彼时报道)
此后的10月31日,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发布《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对全市各区纳入整治范围的共431家P2P网贷平台全面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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