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11月5日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场高度关注。有人兴奋,也有人担忧在目前的市况下再推出新的市场板块,以及从未尝试过的注册制,市场情绪进一步受到影响。
其实,注册制并非洪水猛兽,不能因为市场萎靡而迟滞不前,反而一些重大的制度改革就应该在熊市阶段完成。对“科创板+注册制”更不必担心,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旦科创板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注册制后,上市门槛不再像以往行政审批那样高不可攀后,权利寻租、IPO三高、企业上市融资难、壳资源爆炒等都会趋于理性,市场逐渐会进入健康状态。而且有了更容易上市的科创板后,整个股权权益投资市场就会活跃起来,从而PE、风投、创投等有了可以退出的渠道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就自然出现,创新、创业也会更加积极和有活力。
推出科创板容易,但要实施注册制实属不易,注册制在中国已经喊了很多年了,但一直没有动静,监管部门对注册制一直不太积极。2016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授权国务院在两年内(2018年2月28日前)调整股票发行核准制,实行注册制,但就在即将到期时,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提出延后两年的申请,于是再次搁置了注册制。从这个角度来说,注册制在A股市场确实来之不易。如果这次在上交所仅推出“科创板”而没有注册制的话可能市场将不会买账,毕竟目前A股市场不缺这个板那个板,真正缺乏的是市场化发行的环境。本来深交所的创业板有条件来推行注册制,但遗憾的是创业板还是在按照传统的发审来操作,与主板、中小板差异化并不是很大,但科创板将以全新的模式上阵,或许会给创业板下一步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这些年中国证券监管体制改革非常缓慢,而且差点让人丧失信心,用高西庆(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的话来说:“让监管者放弃权力发审是需要从灵魂深处爆发一场革命”,可见阻力和难度之大。
毕竟放弃权力发审就意味着动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这需要勇气。可喜的是,这次要来真的。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之举就是“注册制”,但有人极力反对注册制,认为在核准制下都很难保障上市公司的质量,一旦搞注册制会泥沙俱下,市场大乱。其实大可不必担心,现在很多人对于注册制的认识有误区,他们简单地采取“二分法”来认识注册制与核准制,以为不被权力发审的注册制就是“自由市场”,以为只要符合条件、没有审核的企业都可以上市,其实不然。
注册制与核准制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监管部门是否对发行对象进行实质性审核,现行的核准制就是实质性审核,上市与否都是证监会的发审委说了算。而注册制是监管部门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监管部门拥有拒绝注册的权力,但拒绝注册得有理有据。实质性审核与形式审核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监管部门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行政主导下的额度制、审批制、核准制,可能初衷是好的,是想选择优质的上市公司,防止劣质公司上市圈钱。但实际情况与父爱主义的初衷背道而驰,权力发审不但没有选出优质的公司,反而成了寻租的温床,各种带有财务欺诈的公司通过形形色色的公关,纷纷高价上市圈钱,对媒体揭露出来的“坏孩子”,只用低廉的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过低的违规成本恰又默许了它们的胡作非为,结果扭曲了各种市场化的功能,成为阻碍市场化改革的最大障碍。
当然注册制也不是没有任何的实质性审核,只是证监会不做实质性审核,只负责监督之职,实质性审核是由交易所和中介机构来承担的。所以说,注册制并非是完全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反而合规监管更加严格,除了要求发行人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还需要回答主管机关层出不穷的询问。这些回答不能有任何作假,一旦发生欺骗,公司不但上不了市,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各种诉讼赔偿,同时还得接受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其实约束条件更多了。虽然只要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都可以申请上市,但必须要有保荐承销机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力举荐,才能够“注册”成功。而一旦发现上市公司违规造假就立即停牌退市。
当前,要想真正提高中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彻底解决“IPO堰塞湖”,除了要对违规者和中介机构严刑峻法,提高二级市场的违规成本之外,及时修改法律法规,对非上市企业IPO前的虚假陈述和并购重组前的违规行为要纳入证券法惩处的范围,提高信息披露的责任,改变“冲关制”特征,既可以缓解“IPO堰塞湖”和并购重组“堰塞湖”,也是注册制健康运行的基础条件。若再加上严监管常态化和真正的退市制度,对注册制就不用那么纠结了。显然,注册制需要司法追溯、赔偿机制、集体诉讼制度和严厉的退市机制等基础制度配合,不然注册制效果也会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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