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强险保险责任主要是按照以上标准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保险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强险指的是机动车辆统一强制购买的车险,该保险主要保障的是被保险车辆在遭遇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的损失时,保险公司要在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去赔偿损失。在中国,交强险是首个由立法实施确定了,要求投保人强制缴纳的。交强险的本质也是责任保险,转嫁被保险人的责任,并且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的对第三方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交强险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减少因为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财产纠纷。交强险的强制性,使得现实中的交通事故变少了,即使在发生事故了,也能让受害者及时得到救助和治疗,减少了纠纷。并且交强险有其规定,只要是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其车主都要购买交强险。车主若是不投保交强险,公安交管部门会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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