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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M级,指的是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至此,中国的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M级适用于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注意:“新设立企业”指的是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